为加强对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科学管理,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,防止公物私化,保证科学研究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的顺利进行,结合实验室的具体情况,特制订本办法。
第一条 严格执行依托单位和实验室有关仪器设备管理文件。
第二条 对试验室所有仪器设备(大型精密、一般固定资产)均建卡、建帐、定期核查使用情况及设备现状,保持正常运行状态。
第三条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按“试验室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办法”执行。
第四条 试验室技术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所管仪器、设备的性能,掌握操作要领,严格按照操作规则使用。认真填写仪器运行、养护登记本。
第五条 技术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所管仪器设备的性能状态,做好维护、保养工作,包括擦拭清洗、上油、简单的维修。不常用的仪器要定时通电、运行。
第六条 掌握新购置仪器性能及使用、维护的知识。
第七条 发现仪器设备有故障或故障隐患,应立即报告并联系检修。